沉重代价!大四学生因做了这件事,致短期内无法返校甚至影响终身
今天
各学校陆续开学
但在读大四学生林某杨
短期内却无法回到学校开始新学期的课程了
因为...
2019年2月16日凌晨,交警机动巡逻大队五中队全体民警、辅警在市区采取定点设卡与机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严查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
凌晨1时36分许,当执勤民警巡逻至迎宾路(龙湖区区政府门前路段)时,发现一辆号牌为粤UU**08小型汽车形迹可疑,立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但该车竟掉头企图逃避检查。在确保嫌疑车辆上的人员及周边群众安全情况下,执勤民警马上上前将其截停。
当车门打开时,执勤民警发现该车驾驶人林某杨满身酒气,便对其进行吹气检测。经检测,林某杨身体血液中的乙醇浓度为106毫克/100毫升,达到醉驾标准。民警随即将其带至医院抽取血样送检,并将人、车移交至龙湖大队五中队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了解,驾驶人林某杨是一名在读大四学生,其当晚与几个朋友在迎宾路一酒吧聚会,开怀畅饮,喝了3瓶250毫升装啤酒,一直玩到凌晨一点多,感觉头脑还清醒,就怀着侥幸心理驾车离开。没想到快两点了,还是被交警抓个正着。
经汕头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检测,林某杨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16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尚在读书还未正式步入社会的林某杨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不仅让自己的驾驶证面临吊销且五年不得申领的结果,还因为涉嫌危险驾驶罪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犯罪记录将会伴随终生,对自己以后的生活、工作造成极大的影响。
目前,林某杨已被送往看守所实施刑事拘留。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节日期间,亲朋好友聚会免不了饮酒助兴,但如果酒后驾驶,就是一件既违法又害人害己的糟心事了。广大驾驶人应当树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交通安全意识。尽量减少带车参加聚会,可有效减少酒驾几率;酒后必须请“代驾”或委托没有喝酒的朋友代为驾驶。
(转载请注明来源:汕头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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